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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泰兴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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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5年泰兴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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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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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15年泰兴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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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的2015年泰兴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泰兴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江苏省财政厅 以 苏农开土[2015]8号、苏财农发[2015]33号 批准建设,现委托 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泰兴市分界镇、河失镇、古溪镇 (2)工程规模: 泵站32座、渠道76.44公里、涵洞56座、机耕桥7座、机耕路30.695公里,栽植树木9191株 (3)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5月30日 计划工期: 每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分 15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分界镇耿厂村、王厂村): 泵站7座、涵洞18座、机耕路2.05公里、栽植树木666株; 二标段(分界镇耿厂村、王厂村): 渠道11.55公里; 三标段(分界镇王厂村): 渠道11.29公里; 四标段(分界镇耿厂村): 渠道8.6公里、机耕桥1座; 五标段(分界镇王厂村): 泵站3座、渠道1.65公里、机耕桥4座; 六标段(分界镇王厂村): 机耕路7.85公里、栽植树木2568株; 七标段(河失镇元仙村、失迷村、同心村): 泵站6座、渠道0.51公里、涵洞11座、机耕桥1座、机耕路1.2公里、栽植树木714株; 八标段(河失镇元仙村、失迷村、同心村): 渠道13.29公里; 九标段(河失镇元仙村、失迷村、同心村): 机耕路6.07公里、栽植树木3649株; 十标段(古溪镇常桥村、顾庄村): 泵站16座; 十一标段(古溪镇常桥村、顾庄村): 渠道13.23公里、涵洞3座; 十二标段(古溪镇常桥村、顾庄村): 渠道7.04公里、涵洞7座; 十三标段(古溪镇常桥村、顾庄村): 渠道9.28公里、涵洞17座、机耕桥1座; 十四标段(古溪镇常桥村、顾庄村): 机耕路6.875公里、栽植树木793株; 十五标段(古溪镇顾庄村): 机耕路6.65公里、栽植树木801株。
每位申请人必须参与上述十五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招标参考价: 一标段: 223.54 万元;二标段: 206.96 万元;三标段: 205.42 万元;四标段: 189.5 万元;五标段: 216.86 万元;六标段: 283.06 万元;七标段: 230.02 万元;八标段: 211.01 万元;九标段: 230.81 万元;十标段: 224.18 万元;十一标段: 239.68 万元;十二标段: 164.27 万元;十三标段: 242.23 万元;十四标段: 236.04 万元;十五标段: 228.57万元。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后一次性拨付工程计量款的100%(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 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后转为项目质量保证金,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满时止,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 5 月 8 日起至2015年 5 月 13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 18 时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9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0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按照泰建招(2013)2号文《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外地企业进泰备案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按照《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登陆《泰兴建设信息网》建设市场板块下载《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2011年12月更新)》、《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2011年12月更新)》、《授权委托书》,对照《招标公告》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2011年12月更新)》要求准备材料,咨询电话: 0523-87654191。
5.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12 %,中标价为: 一标段: 196.72 万元;二标段: 182.12 万元;三标段: 180.77 万元;四标段: 166.76 万元;五标段: 190.84 万元;六标段: 249.09 万元;七标段: 202.42 万元;八标段: 185.68 万元;九标段: 203.12 万元;十标段: 197.28 万元;十一标段: 210.92 万元;十二标段: 144.56 万元;十三标段: 213.16 万元;十四标段: 207.71 万元;十五标段: 201.14 万元。 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招标公告的2015年 5 月 8 日起,2015年 5 月 13 日止。
7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项目负责人须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4)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泰兴市国庆东路75号 联系人: 印文珠 电话: 05238763963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9室 联系人: 茅 莘 电话: 052387766859 2015年 5 月 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含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8、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9、近两年(2012、2013年度或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二: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即本次招标面向社会公布中标价,凡愿意接受此中标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取得相应标段的中标资格。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在投标文件已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中,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剔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依次上升)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本项目共分十五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首先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十五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十五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十七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十八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三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三十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十五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三十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三十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三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四十五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十五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实际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不足45个,则按实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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