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河南省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通知 |
|
|
河南省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招标编号: BJHLKF-2015-0504 2.2 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2.3 投资金额: 约542万元 2.4 建设内容: 五里河镇曹岗村、圉镇镇常庄村、沙沃乡逍遥寨村、泥沟乡李寨村、西寨乡焦田寨村、付集镇申纪村、宗店乡常营村、高阳镇聚宝岗村等8个行政村村内道路建设。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五里河镇曹岗村、圉镇镇常庄村、沙沃乡逍遥寨村、泥沟乡李寨村、西寨乡焦田寨村、付集镇申纪村、宗店乡常营村、高阳镇聚宝岗村等8个行政村村内道路建设。
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九个标段。
一标段: 五里河镇曹岗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470㎡) 二标段: 圉镇镇常庄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360㎡) 三标段: 沙沃乡逍遥寨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362㎡) 四标段: 泥沟乡李寨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360㎡)五标段: 西寨乡焦田寨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580㎡) 六标段: 付集镇申纪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360㎡) 七标段: 宗店乡常营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580㎡) 八标段: 高阳镇聚宝岗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修C25标准,厚15CM水泥路面7400㎡) 九标段: 杞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监理 2.7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
3.2 第一至八标段: 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第九标段: 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携带: 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注: 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 )先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地址: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五楼),联系电话: 0371-28285663)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方可参与报名。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 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2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提交。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两个账户任意一个即可)。 (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 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248116476791 地 址: 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 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5030629900012 地 址: 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杞县农业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1359213595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153019 13663806171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